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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湖政查〔2015〕5号 关于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协调会决定事项的通知

[摘要]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 政 务 督 查 通 知 书 三湖政查〔 2015 〕 5 号 关于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协调会决定事项的 通 知 8月11日 上午,区政府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协调会,区政府党组成员王西川同志就会议研究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,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,按...

三门峡湖滨区人民政府

政 务 督 查 通 知 书

三湖政查〔20155

关于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协调会决定事项的

 

8月11日上午,区政府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协调会,区政府党组成员王西川同志就会议研究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,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,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区政府督查室就会议决定的部分事项进行立项督查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六峰北路与陕州路铁路沿线巷道

1、8月21日前完成六峰北路与陕州路铁路沿线巷道120米道路硬化。

责任单位:前进街道

协调道路硬化过程中周边环境及附近垃圾点的清运工作。

责任单位:会兴街道

二、市纪委家属院门前巷道

1、8月14日前完成市纪委家属院门前巷道广告牌拆除及菜地的清除工作。

责任单位:城管局

2、垃圾清运及垃圾桶的配备。

责任单位:环卫局

3、协调广告牌拆除及菜地的清除工作过程中的周边环境。

责任单位:涧河街道

4、广告牌拆除及菜地的清除工作完成后,8月17日前协调修路施工机械开始施工。

责任单位:交通运输局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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